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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是省农业农村厅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工作;承担农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外来农业有害生物鉴定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只有本单位1个,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本单位决算。

  2、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情况: 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2名,内设科室六个,分别是:综合科、测报科、防治科、农药科、植检技术科、社会化服务科。

  (2)人员构成情况:我单位核定编制数25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人数23人。财政供养人数共34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占总人数的68%,退休人员11人,占总人数32%。

第二部分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详细情况请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年度总收入1556.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8.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9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4万元,增长10.56%。主要变动情况:一是2019年比上年度增加了在职人员事业单位经费养老保障金和职业年金的财政拨款收入;二是年中财政追加了人员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其他收入211.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6.41万元,增长182.51%。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收到华南农业大学转入科研项目经费,二是收到农业农村部拨草地贪夜蛾监测调查和防控经费,三是收到电子科技大学转入稻区有害生物预警预警模型科研项目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年度总支出1556.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8.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21.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06万元,增长13.19%,主要变动情况:由于2019年度增加了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2.项目支出357.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6.70万元,增长109.63%,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增加了农业农村部拨付的草地贪夜蛾监测调查和防控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稻区有害生物预警预警模型等科研项目经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9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9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4 万元,增长10.56%;主要变动情况:一是2019年比上年度增加了在职人员事业单位经费养老保障金和职业年金的财政拨款收入;二是年中财政追加了人员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97.0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0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3.73 万元,增长31.07%;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年中省财政追加了在职人员经费及退休经费260多万元,二是支出决算包含了上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14.8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9 万元,完成预算8.75 万元的100.4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9 万元,完成预算8.75 万元的100.4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比预算稍超出了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突发草地贪夜蛾灾害,使用公务用车下基层调研和开展监测防控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7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 个单位出国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79 万元,共2辆公务用车的运行及维护费,其中:(1)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本单位与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签订了《环境监测工具车使用协议》,该办公室安排1辆小型货车(粤AX48X4)给本单位使用,车辆运行费是由本单位负责,(2)本单位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监测防控、样本采样和下乡指导等业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本单位 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0 人,2019年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本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拨款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5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0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本单位核算公务用车运行费的车辆共有2辆(1辆是本单位保有公务用车,另1辆是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小型货车给本单位用于项目日常监测、样本采集、下乡指导等业务,该车辆资产所有权归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所有,相关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单位预算),其中,岗位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统一纳入省农业农村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畴,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评价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