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东莞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有关委员前往市内有关镇街、广州市从化区、惠州市博罗县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并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通过专家、政协委员、提案者与部门、镇街之间的协商交流,积极建言献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最终形成了《抓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研报告》。
01、亮点与成效
近年来东莞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全域创建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市为抓手,坚持基础整治和建设提升并举,推进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 精细化管理机制基本建立
一是推行考核测评制度。以第三方考核为主要形式,建立健全 “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对全市33个镇街(园区)人居环境建设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是创新管理模式。部分镇街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精细化管理。塘厦镇以田心社区为试点,推行“街长制”,由社区“两委”干部担任街长,负责定期巡查村庄的街道、巷道,重点关注街巷的乱搭建、卫生死角、乱摆卖等卫生乱象。
三是落实奖惩机制。部分镇街将村(社区)的考核得分作为以奖代补的评级标准下发卫生费,如东城街道明确90分以上的村(社区)可奖补90%,85—89分的可奖补80%,80—84分的可奖补70%,80分以下的需要检讨说明。
2. 环卫保洁基本全覆盖
调研组走访的所有村(社区)均实现生活垃圾常态化转运,配有保洁员开展卫生保洁工作。大部分镇街实行市场化运作,由镇街统一招投标聘请保洁公司对村(社区)进行保洁。按照干净整洁村的标准,大部分村(社区)在村道、街道、巷道摆放垃圾桶、垃圾车,部分村(社区)设有垃圾池,并建有垃圾中转站。东坑镇丁屋村,几乎家家户户门前摆放有垃圾桶,村民将垃圾放到垃圾桶,由保洁员进行清运。
图为东坑镇丁屋村(图片来源:莞视界)
3. 传统文化保护得到重视
围绕“记得住乡愁”,很多村(社区)注重民居、民俗等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如大朗镇巷头社区,建有村史馆、毛纺织展馆等公共设施,展馆以时间为轴线,通过照片、视频、族谱、报刊、生产生活工具等叙述从先民迁移定居繁衍到改革开放新时代的发展变迁。塘厦镇龙背岭社区,作为典型的传统客家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较好地保存了客家传统民居建筑。麻涌镇麻三社区,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民居、文物等传统建筑进行不同程度的修缮和保护。
4. 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调研组走访的村(社区)均建有休闲公园、广场、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如厚街镇桥头社区,建有多个休闲公园、篮球场、停车场等,村民公共休闲空间进一步扩大;东城街道周屋社区,建有多个休闲公园等便民设施,丰富了村民日常休闲娱乐生活;厚街镇宝屯社区,每个自然村建有休闲公园,人均绿化面积超过20平方米;石排镇下沙村建有文体活动中心,便于村民开展文化活动;大朗镇巷头社区,建有图书馆、木偶戏等非遗保护学习培训基地、社工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所有村(社区)均建有公共厕所,部分对其进行升级改造,有的有多个标准化一级公厕。
02、问题与不足
尽管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与“80%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的目标仍有不少差距。
1. 村庄规划缺失,未建立整治台账
除少数幸福村居或美丽乡村样板外,大部分村(社区)尚未完成规划编制,没有详细的村庄规划公示。针对“三清三拆”工作,大部分村(社区)没有做好相应的摸底工作和建立任务清单,缺少工作台账,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缺少总体规划。多数村(社区)未将村内需要拆除的废旧房屋、棚舍等登记造册,也未在应拆房舍上做相应的拆除标记,甚至部分废弃、危旧房屋没有做好标识。有的村(社区)虽然对违章建筑进行了标识,但没有进一步处理。大部分村(社区)没有宣传“三清三拆”工作的内容和展示工作进度。绝大部分村民不了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当部分基层干部认为人居环境整治就是单纯的搞好环境卫生。
2. 整治成效一般,新旧村差距明显
在调研组所到的22个村(社区)中,除了塘厦镇龙岭背社区、樟木头镇官仓社区、东坑镇丁屋村、寮步镇坑口社区、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麻涌镇麻三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情况相对较好以外,其他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一般。新村与旧村人居环境建设差距较大。新村规划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完善,巷道整齐、打扫难度低,卫生总体做得较好。老村存在脏乱差现象,“三线”乱搭,房前屋后、道路两边的草丛中有较多生活垃圾,较多废弃危旧房甚至残垣断壁尚未拆除。
图为美丽幸福村居大岭山镇鸡翅岭村
3. “三清理”不彻底,存在垃圾围村现象
对于垃圾处理工作,部分村(社区)干部群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要把自家房前屋后打扫干净即可,缺乏总体意识。调研组走访的所有村(社区)都存在卫生死角,边角地、闲置地、民房之间的巷道等有垃圾堆放,部分民房前后生活生产工具乱堆放现象比较严重。河道、沟渠、池塘等水域的清理工作有待加强,多个村(社区)在河岸有垃圾堆积、水体有漂浮物,沟渠水体黑臭,严重影响村容村貌。
4. 应拆未拆较多,“三拆除”力度不足
在调研中发现,村(社区)乱搭乱建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巷道、房前屋后、商铺均存在超出房屋建设范围的遮阳或遮雨棚;部分存在配合农业生产活动而搭建的田间地头窝棚。老村应拆未拆的废弃、危旧房屋存量较大。部分村(社区)干部和群众对拆除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于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定义不清楚。有的群众认为在自家房屋边缘搭建临时建筑是合理的,也是有必要的,但也有的群众认为,这样侵占集体土地,也影响村容村貌。
东莞用地现状图(资料图)
5. 过于依赖保洁公司,整治机制未完善
当前,我市多数镇街实行统一招投标的方式,聘请保洁公司开展村(社区)保洁工作。村(社区)保洁工作由镇街和保洁公司负责,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村(社区)的财政压力和工作压力。但由于镇街是业主,村(社区)对保洁公司的监督力度明显不足,缺乏良好的反馈渠道和机制。部分村(社区)干部认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就是“监督、督促好保洁公司进行保洁工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全看保洁公司。
大部分村(社区)没有额外的卫生保洁费用支出。但从目前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来看,完全依赖保洁公司,整治效果并不理想,“脏乱差”现象的背后是保洁设施和保洁机制的不完善,按照“干净整洁村”标准,目前保洁员及相关清洁设备配置数量仍然不足。
6. 意识有待提高,群众参与度不高
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与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有较大关系。当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难点在于群众的素质、意识跟不上。部分村(社区)商业区较多,餐饮店众多,不少群众随手乱扔塑料盒、塑料杯、纸巾的现象严重。同时,有的群众反映外来务工人员的卫生意识较差,村(社区)卫生保洁工作难度较大。另外,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力度不足,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较低,很多群众对此不知情、也不参与,政府“一头热、村民一头冷”的现象比较突出。
03、经验与做法
1. 广州从化、惠州博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
一是精品示范,强化打造标杆样板的带动作用。惠州博罗县依托罗浮山,高起点高标准编制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七星耀罗浮”的村庄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定位和特色,引进相应项目,建设示范样板,带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从化区坚持把规划作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先手棋”,通过“依托特色小镇建设,组团连片,辐射一批”的方式,精心打造具有岭南风格的特色小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公共发展。
博罗县新作塘村
二是广泛动员,激发村民建设家园的内生动力。惠州博罗县多个村庄结合自身实际,联合村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学生树立环保理念,增强环保意识。鼓励学生争当“宣传员”,把环保知识带回家,引导家长树立榜样,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日常清洁行动,为美丽乡村建设作贡献。从化区组建由在职领导干部、退休老干部、优秀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的新时代文明宣讲队伍,开展走村入户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宣讲活动。村党支部书记带头示范,带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最美乡村、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等活动,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三是完善机制,压实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责任。从化区从2018年起,建立起“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制度,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输送骨干力量,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博罗县部分街道通过强化督促检查,压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由镇政府抽调党政办、纪委、农办、环卫公司等多个单位组成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组,督查各村的整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督查结果全镇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部分镇街通过签订三包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由镇党委与村党组织签订《创建干净整洁村责任书》,各村与村小组签订《创建干净整洁村责任书》,村小组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从化城乡面貌
2. 浙江省部分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
一是坚持持续有序推进。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过4个阶段。第一阶段即示范引领阶段(2003—2007年),选择1万多条行政村,全面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垃圾收集、卫生改厕、河沟清淤、村庄绿化,五年共投入600多亿元,建成1181个全面小康示范村、10303个环境整治村。第二阶段即整体推进阶段(2008—2010年),把整治内容拓展到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整治和农房改造,形成农村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同步建设的格局,三年对17283村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第一轮村庄整治。第三阶段即深化提升阶段(2011—2015年),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着力把农村建成规划科学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家园、市民休闲乐园,全省共创建58个美丽乡村先进县。第四阶段即转型升级阶段(2016年以来),以“产村人”融合、“内外魂”并重、“居业游”共进为基本要求,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一处美向一片美、一时美向持久美、外在美向内在美、环境美向发展美、形态美向制度美转型,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杭州富阳黄公望
二是坚持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浙江一条重要举措就是“三清一拆”,即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对农村地区,提出所辖100%村(社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标准的目标,具体包括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等8项标准,要求改拆后土地利用率达60%以上,做到即拆即清,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
如杭州市桐庐县,第一,推进基本环境整治。重点是拆除“三房”(危房、旧房、附房,特别是废弃的猪圈、茅房和乱搭乱建的临时建筑)、美化墙体、整理杆线。第二,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开展村道硬化和垃圾、厕所、污水革命,并全面整治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第三,完善环境绿化美化。推进村庄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建设,见缝插绿,实施岔道和空地整理美化,清理围墙乱贴乱画,实施拆墙透绿。推进公共环境美化工作,消除房屋周边杂物,清理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美化房前屋后;整合村内空闲地,建设文化娱乐、健身器材等公共配套设施,美化公共场地;对旧建筑采取针对性的保护和整治,在拆除破旧、文化价值低的建筑同时对有价值的建筑翻新修葺,美化历史建筑。
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镇
三是坚持分类梯次创建。浙江主要分三步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第一步搞好村庄环境卫生,垃圾、污水、厕所革命三大战役同时展开,引导村民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建设农村生态之美。第二步加强农房风貌引导,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从治理脏乱差向优化布局转型,从村点向连线成片转型,打造农村形态之美。第三步深入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挖掘讲述好乡村故事,塑造好文明新风,促进整乡整镇美丽乡村、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等多级载体创建,实现外在美向外在美与内在美并重的转型,打造农村人文之美。
比如嘉兴市各地自然资源和发展基础不同,对全市村庄整治创建分不同层次来推进,再推动逐步提升创建的内容和水平。目前全市90%的村庄首先达到“净化、洁化、序化”即干净整洁的要求,其余10%的村庄在达到干净整治基础上推动建成美丽乡村,在这10%的美丽乡村中,再进一步推动提升创建层次。选择有故事可讲、有文化底蕴、有特色资源可挖掘的约100条左右的村庄发展乡村旅游。
嘉兴桐乡乌镇
04、建议与对策
1. 注重美丽乡村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结合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我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城市,应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结合,加强系统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积极探索,以更高标准的要求,全域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瞄准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地区的目标。珠三角地区作为沿海发达地区,有条件率先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东莞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视。这既是发展契机,又是全新的挑战,必须瞄准目标,整体推进,努力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乡村的样板和示范。二是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全面开展“三清理”,加大力度清理村(社区)存量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房屋周边杂物,美化居住环境。全面整治村庄沟渠、河道、池塘,推进村庄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建设,见缝插绿,实施岔道和空地整理美化,全方位整治闲置地、边角地垃圾堆积问题。三是加大力度拆除村(社区)废弃危旧房、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明晰界定违建标准,并向群众广泛宣传,增强群众整治违建的意识。四是大力整治“三线”乱象。加强与电网、通信运营商沟通协调,出台整体“三线”整治与建设方案,整合各类财政补贴,集中整治农村“三线”蜘蛛网问题,并实现电网、通信等更新迭代发展。
图为万江街道联滘社区
2. 注重创新基层治理与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相结合
一是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我市有着特殊的人口结构,大部分村(社区)外来人口远超本地村民,村情、民情复杂。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外来村民认识到建设美丽乡村的权利和义务。将外来村民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共同为村(社区)建设出谋划策、献计出力,促进共建共治共享。二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降低对保洁公司的依赖,推广道滘镇对村(社区)环卫保洁实行市场化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干净整洁村的标准和实际村庄的保洁需求,配足保洁员,镇街和村(社区)的两委干部、全体村民做好监督工作和管理工作。三是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学习浙江省,省内清远市、梅州市等地“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经验,通过村规民约、成立乡贤理事会、评选文明户、强化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强化群众对村内事务的评议作用,营造“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氛围,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3. 注重人居环境整治与城乡要素统筹融合发展相结合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我市大部分农村已经“非农化”“城中村化”。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能把城市和农村割裂开来。要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推进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但是建设美丽乡村也不能完全按照城市发展的思路,应做到“求同存异”。
一方面,求“同”。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要坚持用城乡一体的理念,规划建设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将村公共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同市、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同网融合,实现村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市镇各级提供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存“异”。要保留农村的良好生态环境和乡土风貌,传承好村庄的优秀文化基因。尤其是在“三拆除”中,对有文物价值的民居、建筑,进行修缮和保护,确保修旧如旧,尽量保持原貌。
茶山南社
4. 注重保护农民利益与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相结合
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是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美丽乡村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都对农村的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产业的提档升级必须跟上整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要充分利用好“三旧”改造政策,以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下定决心“三清三拆”,开列正负面清单,正确引导村民,化解历史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拆除的拆除,该升级的升级。
鼓励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实施村级工业园连片整合、连片改造。通过升级改造工业园,改善村级工业园的投资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优质产业和高端人才集聚,推动村级工业园可持续发展,切实让群众看到清拆的好处,享受人居环境整治带来的红利。
同时,立足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决治理田园污染问题,从土地流转入手,通过产业准入、生态环境准入标准,落实土地转租同环境整治联动一体责任,加快推进土地向高端种养业流转集中。开展代耕农摸查,制定合理政策,加强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妥善处理代耕农的安置、赔偿问题,确保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