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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出台惩防体系《实施办法》

  2005年年底,厅党组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扎实推进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实施办法》共六个部分26条,内容包括: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有效行使;加大惩治力度,充分发挥惩处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确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实施办法》指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厅实际,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规范厅机关及全体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省农业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目标是:到2007年,基本建成广东省农业厅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2008年至2010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的整体效能,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 2011至2017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成果得到巩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得到确立。 《实施办法》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处室单位。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本处室、本单位工作计划,加强学习宣传,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保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