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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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2020年出台的《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开展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
《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自2021年实施以来,部分条文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难以适应当前新业态的发展形式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休闲渔业从业标准,提升行业总体安全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2020年出台的《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开展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修改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nynct-yyfzc@gd.gov.cn。
附件:1.《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修订稿)
2.关于《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5日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4-01-10 11:40:00
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6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对《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和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和网站留言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共收到10条反馈信息,其中3条采纳,7条不采纳。
感谢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10日
相关文件:
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条目 | 内容 | 是否采纳 | 采纳情况或不采纳理由 |
第二条第三款 | 第二条第三款中规定了“休闲渔业的管理、经营服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但本办法共三章,第二章章节标题为“经营管理”,而无其他章节与“休闲渔业的管理、经营服务及相关活动”的内容对应,故第二章标题缩小了范围,排除了经营管理以外的其他事项。 | 采纳 | 采纳。第二条第三款修改为“在本省内休闲渔业的经营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五条第三款 | 建议赋予属地渔业组织(渔业协会)部分推荐或资格初核职能,以规范行业管理和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扶持协会生存与发展。 | 不采纳 | 暂时无相关依据。 |
第六条第二款 | 第二款规定“严禁未经登记的其他组织直接从事休闲渔业经营服务”,将主体范围限定为“其他组织”,排除了个人和法人。 | 采纳 | 采纳。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严禁未经登记直接从事休闲渔业经营服务”。 |
第七条第三款 | 建议维持休闲渔船核载人数12人或增加载客人数。 | 部分采纳 | 部分采纳。拟修改为“不超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承载人数”。 |
第七条第三款第二项 | 建议意外险增加保费 | 不采纳 | 《办法》已明确经营单位为船舶办理财产保险和第三者强制险。保费标准属企业行为。 |
第七条第三款第四项 | 建议休闲渔船在浅海湾作业,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或圈,并做好围蔽,告示 | 不采纳 | 原文条款已明确要求 |
第八条 | 建议在第八条中增加关于“餐饮美食”的相关要求。 | 不采纳 | 如何将渔业与餐饮美食结合属市场行为,餐饮美食不属我厅管理范围;《办法》已要求经营休闲渔船的,须设置垃圾贮集器,将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运回岸上处理,不得将废弃渔具等固体废弃物直接丢弃于环境水体。 |
第九条 | 建议明确关于休闲垂钓的定义,以区分生产性垂钓和娱乐性游钓,并且明确个人娱乐性游钓不需要申请捕捞许可证;加强对娱乐性游钓的管理,并对具体管理规则进行细化。 | 不采纳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的通知》已有休闲垂钓的明确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娱乐性游钓和……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品的,不必申领捕捞许可证。 |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建议管理办法能否规定一下价格,出海多远,严格控制休闲渔业服务人员的从业资格特别是船长 | 不采纳 | 休闲渔船经营价格属市场行为。出海多远已在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第十一条已对休闲渔船船员有明确要求。 |
第十七条第三款 | 对超出规定范围的载客人数,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管理。 | 不采纳 |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已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