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21号)
为加强我省沿海渔港等级认定和管理,提升渔港服务功能,规范渔港管理,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沿海渔港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渔〔2023〕2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沿海渔港等级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本网站反馈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24日至6月3日。
附件:1.广东省沿海渔港等级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沿海渔港等级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