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潮阳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2日 12:00 浏览次数:1301
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潮农机函[2017]2号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潮阳区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把握政策、加强引导、加快实施、搞好服务等的工作。并按《通知》精神,以及区农业局、区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潮阳农〔2015〕17号)的意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当年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真正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
汕头市潮阳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2017年3月30日
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