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高明区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2:00 浏览次数:1224
明农函〔2016〕143号 |
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农村)关于要求办理201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第1次)的函
区财政局: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佛财农[2015]155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我局对有关购机者提交的结算材料进行了审核,列入本批次结算的81户购机者提交的凭证材料符合要求,并于2016年8月12日至8月19日在各镇(街)进行了公示。本批次共申请结算补贴机具382台(套),使用中央财政资金19.5560万元,请贵局将补贴资金从(佛财农[2015]155号)中拨付给相关购机者。
专此函。
附件:1.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16年第一批(第1次)农机购置补贴拔付明细表
2.201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第1次)资金使用情况表
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农村)
2016年8月24日
(联系人:伍尚辉,联系电话:8888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