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高要区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12:00 浏览次数:931
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机强农惠农政策,继续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2017年我区继续执行《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粤农〔2015〕35号),并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的要求开展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