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海丰县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5日 12:00 浏览次数:847
2016年海丰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下发后,我站积极组织实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协作。整个实施过程阳光透明,平稳有序,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我站制定了相应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县政府网站、电视广播上公布,并组织人员到全县所有乡镇(场)张贴,告知千家万户。在工作的过程中,发挥窗口作用,维护农机人的形象,热情待人,博得广大农户的好评。
2016年,下达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为350万元,扣除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8万元,受理并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为341.9660万元,共349.9660万元。截至12月24日止,共审批资金341.9660万元,补贴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排灌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等11大类32个小类80个品目516台农机具,164户受益农民和组织遍布全县所有乡镇。其中,收割机55台,补贴125.0310万元;大中拖27台,补贴69.5730万元;手扶拖拉机30台,补贴9.0000万元;旋耕机96台,补贴12.4330万元;水稻插秧机14台,补贴8.9100万元;粮食烘干机23台,补贴98.4780万元;增氧机259台,补贴9.3240万元;饲料搅拌机1台,补贴3.5000万元;拉动农民直接投资近1100多万元。
海丰县农机管理总站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