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鹤山市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2:00 浏览次数:1165
关于我市2016年全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公告
各位领导、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核小组各成员:
我市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为385.17万元,补贴资金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补贴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2016年全年先后接受了257份购机申请,受益农户230户,申请补贴机具550台,补贴资金57.304万元。今年资金额度的15%。今年补贴申请已通过电脑录入、初步的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上传到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其中各镇(街)申请补贴指标数、申请购机台数及其占这批补贴资金指标比例情况排列如下(详见附件1):
1、 沙坪街道办:2.576万元,63台,占4.5%;
2、 古劳镇: 6.734万元,182台,占11.8%;
3、 龙口镇:8.988万元,103台,占15.7%;
4、 雅瑶镇:1.216万元,31台,占2%;
5、 桃源镇:1.584万元,44台,占2.8%。
6、 鹤城镇:1.632万元,38台,占2.8%;
7、 共和镇:2.057万元,9台,占3.6%;
8、 址山镇:2.485万元,14台,占4.3%
9、 宅梧镇:29.672万元,56台,占52%;
10、 双合镇:0.36万元,10台,占0.6%。
主要类型机械补贴指标额度及其所占今年补贴资金指标比例情况如下(详见附件2):
1、耕整地机械:共30台(微耕机12台;旋耕机10台;耕整机6台;田园管理机2台),补贴金额2.611万元,占4.6%
2、田间管理机械:植保33台,补贴金额5.312万元,占9.3%
3、收获机械:收割机2台,补贴金额4.6万元,占8%
4、收获后处理机械:色选机1台,补贴金额3万元,占5%
5、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揉捻机2台,补贴金额0.32万元,占0.6;
6、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共464台(增氧机460台,饲料加工机械2台,水体净化处理2台),补贴金额17.68万元,占31%
7、动力机械:拖拉机共18台,补贴金额23.781万元,占42%
8、补贴额超过1万元的农机:共13台(其中5台拖拉机、2台收割机、5台风送式喷雾机、1台清选机),申请补贴金额31.981万元,占资金总额56%。
以上是我市2016年全年中央购机补贴资金的简要情况,我办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对部分补贴额超过1万元的机械申请者申请资格等情况进行了初步的实地调查,调查者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请各位领导、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核小组成员对我市2016年全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申请予以审核。
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