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鹤山市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2:00 浏览次数:1189
关于我市2017年第二批中央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资金实施公告
各位领导、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核小组各成员:
我市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为327.87万元,补贴资金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补贴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2017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从6月开始至今,先后接受了117份购机申请,受益农户109户,申请补贴机具226台,补贴资金22.194万元。至目前为止,2017年已用农机补贴资金38.699万元,占今年资金额度的12%。2017年第二批补贴申请已通过电脑录入、初步的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上传到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其中各镇(街)申请补贴指标数、申请购机台数及其占这批补贴资金指标比例情况排列如下(详见附件1):
1、 沙坪街道办: 1.484万元,40台,占7%;
2、 古劳镇:2.52万元,70台,占11%;
3、 龙口镇:1.892万元,44台,占9%;
4、 雅瑶镇:6.744万元,16台,占30%;
5、 桃源镇:0.376万元,8台,占2%;
6、 鹤城镇:0.188万元,4台,占0.8%;
7、 共和镇:0.08万元,1台,占0.4%;
8、 址山镇:1.306万元,11台,占6%;
9、 宅梧镇:1.57万元,25台,占7%;
10、 双合镇:6.034万元,7台,占27%。
主要类型机械补贴指标额度及其所占今年第二批补贴资金指标比例情况如下(详见附件2):
1、耕整地机械:共21台(其中微耕机17台,旋耕机4台),补贴金额2.883万元,占13%;
2、田间管理机械:共14台(植保机14台),补贴金额2.324万元,占11%;
3、收获机械:共1台(收割机1台),补贴金额4.5万元,占20%;
4、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共189台(增氧机189台),补贴金额6.804万元,占31%;
5、动力机械:共1台(大型拖拉机1台),补贴金额5.683万元,占26%;
6、补贴额超过1万元的机械:(1台收割机,1台大型拖拉机,1台大型旋耕机)申请补贴金额11.443万元,占资金总额52%。
以上是我市2017年第二批中央购机补贴资金的简要情况,我办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核,各项符合要求。请各位领导、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核小组成员对我市2017年第二批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申请予以审核。
附件:1、鹤山市10个镇(街)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第二批名单;
2、鹤山市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各类型机具第二批名单。
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