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河源市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6日 12:00 浏览次数:863
粤农办〔2016〕666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农办机〔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汕头市潮阳区顺杰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等4个合作社被评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认真贯彻《通知》有关要求,强化对示范社的政策扶持,加大合作社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合作社发展典型经验宣传,有效发挥示范社样板带动作用,引导支持合作社加大配套机具和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推动农机合作社整体建设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跃上新台阶。各示范社所在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要组织示范社定期报送年度生产经营状况,于每个年度12月25日前将示范社年度生产经营状况报送我厅农机化办。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联系人:刘伟璇,联系电话:020-37288260,电子邮箱:gdnjbxx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