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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发布人:红海湾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5日 12:00     浏览次数:1603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已下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今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我区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0万元。

二、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省厅确定了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编制了《2017 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扩大了敞开补贴范围,对水稻插秧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甘蔗种植机、甘蔗收获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动力(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深松机、旋耕机、微耕机、起垄机、增氧机实行敞开补贴。

三、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申请者在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自主购买机具后,到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核实后把相关申请资料送区农林水务局,申请者统一到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提出申请(先购机后申请)。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邮政银行存折(本人)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组织公章)。

五、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按照区农林水务局局、区财政局联合制订了《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六、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政策咨询受理电话:0660-3425938

申 请 受 理 电话:0660-3425938

政策执行举报电话:0660-3425938

质 量 投 诉 电话:0660-3425938

网络举报受理渠道: hhwnls@163.com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联系人:肖建生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农林水务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