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惠来县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2:00 浏览次数:1043
各镇农机站:
现将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5〕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5〕35号)实施,为保证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县专门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线条工作副主任、县农机局局长、县财政局管线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农机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具体日常工作。
惠来县农机局 惠来县财政局
2015年5月18日
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