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惠来县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1日 12:00 浏览次数:1739
2016年我局贯彻落实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5〕35号)的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三农,服务三农,较好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发展,提高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工作思路,认真贯彻中央、省、区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大南山侨区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区农机化服务向更高、更深入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农机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科技水平和安全水平。
二、严格工作程序、落实补贴资金
2016年,根据《关于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省级下达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万元。2016年度已使用财政补贴金总额800元,补贴受惠1人,补贴机具1台,耕整地机械1台。2016年度结余49200元,按照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将2016年结余资金继续在下年使用。
财政补贴资金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兑付方式。
在购机补贴工作中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做到补贴资金使用安全监管严谨,补贴规范有序,补贴档案完整齐全,未发现重复申请补贴、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也未发现拥用、截留、挤占补贴资金的问题,没有借机向农户、经销商或企业搭车收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政策宣传,搞好服务工作
(一)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
(二)直补到卡(户)、及时兑现。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的结算兑付工作,补贴资金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兑付方式,在认真核查购机情况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兑付,让农民尽早获得补贴实惠。
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