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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关于做好惠阳区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惠阳区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2日 12:00     浏览次数:836

    根据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区继续执行《2015-2017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和《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粤农[2015]35号)及《惠阳区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区实际,扩大了敞开补贴范围,对水稻插秧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甘蔗收获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动力(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深松机、旋耕机、微耕机、起垄机、增氧机实行敞开补贴。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工作,规范管理操作,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切实做如下工作:

    一是加快实施进度。紧紧围绕我区农业生产需求,创新工作思路,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让更多用户知晓。深入开展调研,走访蔬菜种植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了解用户需求。优化工作流程,采取“一站式”服务操作方式,方便用户办理补贴。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善于发现问题。对单个产品申请数量异常或单个主体申请数量异常等情况,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向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操作人员及时关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中曝光台有关违规处理的信息,按照要求在管辖区内落实对违规产销企业的处理。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每月在本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和结算进度等内容。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

    在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农业局农机化办。

    附:广东省农业厅确定的补贴品范围编制《2017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017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