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榕城区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12:00 浏览次数:1709
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林水务局文件
揭空港农〔2017〕109号
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农机站:
现将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我区继续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5〕35号)。按照农业部“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省厅研究确定了补贴产品目范围,扩大了敞开补贴范围。我县将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规范管理操作,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林水务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