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连平县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2:00 浏览次数:749
第一步 见人 申请人确认。申请者为个人的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核验;申请者为组织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成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核验。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负责。
第二步 见机 机具确认。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在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安装类机具以提供竣工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1-2),视同为见机核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上牌过程即为见机过程。其他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补贴额在5000元及以上机具,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负责核对机具的永久性铭牌、发动机铭牌及机具的结构形式、配置与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
第三步 见票 发票审核。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负责校对发票内容是否与购买的机具信息相符。
第四步 人机合影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拍摄人机合影照片,连同行驶证号,传送至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其他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补贴额在5000及以上机具,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拍摄人机合影照片,上传到系统中。安装类机具上传竣工确认书。
第五步 核验确认 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在系统中点击农机部门审核,系统进入公示环节。
第六步 资料归档 将上述所有资料与对应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一起存放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