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龙湖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9日 12:00 浏览次数:1101
2017年关于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办: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5]35号)的要求,我区拟定于5月9日开始,在新溪镇农业服务中心、外砂镇农业服务中心、区农业局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地点:新溪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外砂镇农业服务中心、珠江路珠江楼4楼409#(龙湖区农业局农林股)。
二、受理申请时间:5月15日在新溪镇农业服务中心,每逢周一、三、五在区农业局,新溪镇时间另定。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政策受理咨询电话:0754-88830590
三、购机补贴申请对象:补贴对象为本辖区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购机补贴申请需提供资料:申请人自主购机后需要提供下列资料:购机发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为组织的需要提供下列资料:购机发票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种类为拖拉机或手扶拖拉机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必须提供有效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报考驾驶员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各镇街道农办要加强宣传,通知所属村(居)民,需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按时带齐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申请手续。
龙湖区农业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