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龙门县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2:00 浏览次数:221
龙门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
我局按照《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今后所有的补贴机具核验都按该流程操作,具体如下:
一、见人
申请人确认。申请者为个人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给相关人员核验;申请者为组织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成员(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帐号原件及复印件给相关人员核验,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负责。
二、见机
机具确认。安装类机具以提供竣工确认书、视同为见机核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单机补贴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机具,需每台必核。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负责核对机具的永久性铭牌、发动机铭牌及机具的结构形式、配置与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单机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具抽查部份核验。
三、见票
发票审核。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负责核对发票内容是否与购买的机具信息一致。
四、人机合照
单机补贴额在5000元及以上机具,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拍摄人机合影照片,上传到系统,安装类机具上传竣工确认书。
五、填表确认
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填写《龙门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登记表》购机者签名确认。
六、核验确认
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在系统中点击农机部门审核,系统进入公示环节。核验机具从申请确认开始1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公示
按规定在公开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资料归档
将上述所有资料与对应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起存放归档,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