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韶关市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2:00 浏览次数:1305
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粤农农〔2020〕11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切实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要加强实施进度统计分析,严格按要求执行进度季报制度,每季度结束7日内报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和《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清单》;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结束后3日内报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每月)》和《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清单》;每半年和全年进行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计分析,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上报总结材料。上述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联系人:高驰;电话:0751-8773572;邮箱:SGNJJL@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
2.相关附表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高驰;电话:0751-8773572;邮箱:SGNJJL@163.COM)
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pdf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