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顺德区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2:00 浏览次数:991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规〔2018〕5号)精神,为顺利推进我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广东省农业厅确定15大类37个小类97个品目作为我省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详见《2018-2020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详见附件1)。
(三)补贴金额: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第一批)的通知》(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购机时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要确认所购买的农机为广东省补贴机具名录范围;
2.生产企业为广东省农机补贴指定企业;
3.经销企业有生产企业为其在系统授权补贴资格;
4.提交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上述原因未能够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补贴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为方便农户购机,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将补贴工作分为自主购机和厂家统一配送两种方式。
(一)申请材料:
1.购机者为个人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个人)》(附件3);
(2)购机申请人本人彩色一寸照片(1张);
(3)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实后返还给本人);
(4)土地承包合同书;
(5)购机发票;
(6)本人开户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返还给本人)。
2.购机者为组织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组织)》(附件4);
(2)购机经办人彩色一寸照片(1张);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承包合同书;
(5)购机发票;
(6)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返还给本人)。
另外,自2018年7月5日之后,对于购买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销售价 1 万元以上的机具,需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
(二)申请方式
1.自主购机:申请人在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自主购买机具后,到镇(街道)农业和社会工作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2.统一配送:申请人到镇(街道)农业和社会工作局提交申请材料,由镇(街道)农机工作人员统计农户申请购机型号、数量及机具生产厂家,并将购机需求送至相关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厂家或经销商统一配送到村,配送后由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将发票送至各镇(街道)农业和社会工作局(注:本方式只适用于在顺德区已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生产厂家、经销商)。
(三)初审
镇(街道)农机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收到补贴申请资料后,镇(街道)农机工作人员负责审核申报资料。经补贴资格初审通过的购机者,镇(街道)农机工作人员将资料录入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http://210.76.75.39:2018/GouZBT2018To20_Fromal/)。
录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如下:(步骤1-4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上完成):
1.信息填写:依据农户(或组织)提交的《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填写申请信息和农户购买农机的机具编码,录入发票信息。
2.申请打印: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2份,并让农户(或组织机构人员)签名。
3.申请审核:农户购机信息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至区农机工作人员审核。
4.自2018年起,对购买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补贴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机具需“见人见机见票”进行现场核实,具体要求按《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详见附件5)有关规定执行。
5.纸质材料报送:农户签名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农户申请纸质材料及《顺德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个人及组织)》(自主购机和统一配送两种方式,详见附件6)一并上报区农业局进行终审。
(四)终审:区农业局对报送材料进行终审,经审核合格的个人或组织,我局在系统上通过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盖章并将一份材料送达农户并拨付补贴资金。
(五)公示:在资金兑付前,区农业局将所受理的申请购机信息在区农业局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各镇(街道)在本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时限为7天,《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表》(附件7),公布区、镇(街)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局、财税局的举报电话,并将公示照片报区农业局留底。
(六)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局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材料送区财税局,区财税局复核无误后,办理资金兑付手续。
三、进度安排
2018年8月,转发广东省农业厅2018-2020年顺德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8月-9月,各镇(街道)组织申报。
2018年10月-11月,区农业局复核,确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兑付补贴资金、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镇(街道)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本方案,把好初审关,并将农机工作明确到人,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农机负责人员要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农民知情率达到100%。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镇(街道)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按照补贴要求确定补贴名单,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申请人自主选择权。
(三)工作进度要求。请各镇(街道)农业和社会工作局务必于9月底前上报申请人相关资料及《顺德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版)。
(四)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执行中有本方案未尽事项,请按照《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
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
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
一览》(第一批)的通知
3.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个人)
4.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组织)
5.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的通
知
6.顺德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个人及组织)
7.顺德区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表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局
2018年8月20日
(联系人:岳颖,联系方式:22833251)
顺德区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顺德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以此为准).PDF
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pdf
附件1: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6: 顺德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人(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