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四会市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2日 12:00 浏览次数:1108
四会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岗位责任制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和《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粤农[2015]3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岗 由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具体职责: 1、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 2、负责审核购机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购机发票、银行存折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相符的工作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符”字样,经办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双方签名确认。 3、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购机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原因,并要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确认受理后,当场将申请人的信息录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叁份,一份交农业局存档,一份交财政局存档,一份交给申请者)盖章并交申请者签名确认。同时请申请者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并存档。对于购买安装类机具(如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灌设备、烘干机械、畜牧饲养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的申请者需要同时提供竣工确认书。 4、负责敦促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购机所有人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补贴资金暂不兑付)。 5、负责对购买单机补贴额在1万元及以上机具的申请者进行核实工作,核实时要求要“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并将人机合影图像上传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 二、农机购置补贴公示岗 由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各镇(街道)农业办负责,具体职责与分工: 1、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在每月的月底前将所受理的申请购机信息按各镇(街道)制作《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公示表》通过计算机网络发送到各镇(街道)农业办公室的电子邮箱上,并电话通知各镇(街道)农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2、各镇(街道)农业办公室负责在计算机内整理打印出《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公示表》。 3、各镇(街道)农业办负责每月初将《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公示表》在申请购机人所在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各镇(街道)政府和市农业、财政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结束后,各镇(街道)农业办公室要将《公示报告》送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站。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岗 由市农业局农机化办、市财政局农财办、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 1、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站收到镇(街道)农业办公室送交的公示报告后负责分批编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明细表》并送市农业局农机化办。 2、市农业局农机化办负责复核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站编制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明细表》,复核无误后呈送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交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站报送市财政局农财办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手续。 3、市财政局农财办负责审核《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明细表》,核实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的存折账户。 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管理岗 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维护、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