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翁源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2:00 浏览次数:1060
2017年,我县继续执行《2015-2017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 号)、《广东省 2015-2017 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粤农〔2015〕35 号)和(粤农函〔2017〕232号)的要求《翁源县2017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按照农业部与农业厅“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要求,今年我县结合实际,继续扩大敞开补贴范围,对水稻插秧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甘蔗种植机、甘蔗收获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动力(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深松机、旋耕机、微耕机、起垄机、增氧机实行敞开补贴;合理引导辖区内农户参与购机补贴,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及辖区农民。
附转发:
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农机化办.18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