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武江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12:00 浏览次数:1027
韶关市武江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粤农〔2015〕3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的要求,2017年我区实施“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式。为确保武江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效应,推进区域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调整武江区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局局长朱冬生担任组长,区农业局副局长杨贞贵、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彭先国为副组长,农机管理总站彭东良、张英、区农业局会计刘东足,财务廖振诚为领导工作小组成员,购置补贴领导办公室设区农机农机管理总站。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补贴方案、资金额度、程序、对象等,实行阳光操作。
(二)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申请者在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自主购买机具后,到武江区农机管理总站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坚持突出重点补贴的原则。在补贴资金的使用上,重点向农机化作业薄弱环节的机具倾斜,重点补贴水稻收获机、拖拉机和深松机具。
三、实施范围、资金安排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是全区5个镇、52个行政村。2017年省分配给我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总额为35万元,按照省方案要求,我区对水稻收割机、拖拉机和深松机具重点补贴。
四、补贴机具种类和标准
(一)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11大类,严格按照农业部“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扩大了敞开补贴范围,对水稻插秧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甘蔗种植机、甘蔗收获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动力(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深松机、旋耕机、微耕机、起垄机、增氧机实行敞开补贴。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最高限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限额补贴标准。
五、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请者在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自主购买机具后,到武江区农机管理总站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农机总站收到补贴申请资料后应及时将申请者信息及机具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给申请者)盖章并交申请者签名确认。同时,请申请者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并存档。
对以下三种情形的申请者,另须按如下要求办理:
1.对于购买安装类机具(如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灌设备、烘干机械、畜牧饲养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的申请者需要同时提供竣工确认书;
2.对于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其所有人要在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武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在核发牌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牌证办理情况报农机管理总站(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补贴资金暂不兑付);
3.对于购买其他单机补贴额在1万元及以上机具的申请者,需携带所购置机具提供给农机管理总站核实,核实时要进行人机合影并上传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
(二)公示。农机管理总站在每批资金兑付前,将所受理的申请购机信息按乡镇制作《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表》,在本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同时交有关乡镇政府负责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时限为7天),并公布镇政府和区农机、财政部门的举报电话。
(三)兑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机管理总站及时整理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送区财政局,由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办理资金兑付手续。属于个人的,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直接兑付到个人账户;属于组织的,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组织银行账户。补贴资金至少每季度足额兑付一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区农机管理总站、区财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申请者自主选择权。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区农机管理总站、区财政局统一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机管理总站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有效运行。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区农机管理总站、区财政部门要按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武江区农机管理总站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