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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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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试行)

发布人:新会区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12:00     浏览次数:639

第一步 见人 申请人确认。申请者为个人的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核验身份证件;申请者为组织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成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名称一致的。

第二步 见机 机具确认。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在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安装类机具需提供竣工确认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上牌过程即为见机过程。对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补贴额在5000元及以上机具,需确保做好见人见机见票等信息一致进行现场核实,做好人机合影上传工作;对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机具,采取抽查核验形式,核验内容同上。每一批次申请表审核结束后,各镇(街)需填写《镇(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审核汇总表》及时上交区农业农村局汇总。

第三步 见票 发票审核。

各镇(街)配合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负责校发票内容是否与购买的机具信息相符。

第四步 人机合影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拍摄人机合影照片,连同行驶证号,传送至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其他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以上机具,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拍摄人机合影照片,上传到系统中。

步 核验确认 由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在系统中点击农机部门审核,系统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步 资料归档 将上述所有资料与对应的申请、核验等材料统一存放归档

附件2: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422号(农业机械化管理处)17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