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新兴县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12:00 浏览次数:878
关于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7年,我省继续执行《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和《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粤农〔2015〕35号)。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兴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
2017年6月9日
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农机化办.18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