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浈江区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5日 11:17 浏览次数:778
浈江区2017年度区级补贴实施情况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实施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资金使用,购买农业机械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金额及资金兑付
1、浈江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为27.22万元。
2、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即符合条件的购机者,全价购买补贴农业机具后,按照程序办理补贴,经核准后由区财政局将中央补贴资金拔付给购机者。
二、资金使用情况
浈江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万元,上年度结余资金2.22万元,合计共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22万元,到2018年10月底已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1780万元,结余420元已经结转到2018年补贴系统使用完毕。其中2017年8月份长盛祥家庭农场申报的20台网箱补贴5.6万元,到2018年10月29日为止,2017年补贴系统还处在带审核状态。
三、购买农业机械情况
2017年浈江区农民共购买了各类农业机械136台(套),受益农户57户。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结束,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全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和现代农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快了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
浈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