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珠海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9月20日 总站首页

珠海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珠海市2017年市、区二级农机购置补贴配套资金安排表

发布人:珠海市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4日 12:00     浏览次数:1033

各区(经济功能区)农业(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扎实推进珠海市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农〔2017〕48号)要求,结合各区上报的2017年农机补贴区级配套资金表,现将珠海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

2017年农机补贴资金组成:一是广东省下达我市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90万元;二是本年度市级配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万元(其中含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核实经费8万元)及各区的区级配套资金;三是上年结转今年使用的中央、市级、区级补贴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指标由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财政局根据省下达给我市的补贴资金规模,综合各区购机需求、农机动力拥有量、农机三率和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情况等因素,综合统筹来确定,各区应按要求落实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配套资金。

二、市、区两级补贴标准及范围

2017年度市、区两级财政补贴资金指标计划实行备案制。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区域内农业生产特色和需求,在不超出市、区两级补贴资金额度的前提下,各区可自行确定本辖区内享受市、区两级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设备设施(含农机库棚)等种类和补贴标准,并可与中央、省目录内农机具种类进行叠加补贴,叠加补贴最高限制参照省厅实施方案执行。

各区在确定本辖区享受市、区两级财政补贴资金的计划指标后,及时将本区的农机购置补贴指标计划在本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并报市备案,由市农机所在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补贴办理

(一)补贴资金兑付及调整。今年市、区两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办理流程和资金兑付方式,严格依照《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粤农〔2015〕35 号)、《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 号)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操作步骤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应适时跟进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对于落实农机具补贴进度迟缓的情况,应及时对现行的指标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补贴资金总额应保持不变,同时还必须保证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具在本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二)补贴公示。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应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相关制度、补贴产品范围及补贴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重点针对国家、市、区三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信息公示,确保信息公开专栏有效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补贴监管核实。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可委托第三方机构针对补贴机具购机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对机具质量投诉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并对违规现象和质量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四、配套落实工作经费

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要求,配套落实好相关工作经费。

(一)农机购置补贴宣传经费。各区应及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使社会民众广泛知晓。

(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运作经费。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应按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珠海农渔水〔2013〕673号)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确保专栏有效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享受财政补贴机具的监管核实工作经费。广东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县(区)级农机主管部门为监管核实购置补贴机具的责任主体,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配套补贴机具监管核实工作经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各区在6月25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农机所。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珠 海 市 财 政 局

                                    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平,2122472)

 

 

 

附件1:

粤财农〔2017〕48号  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第一批 )的通知.pdf

附件2:

珠海市2017年市、区二级农机购置补贴配套资金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