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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珠海市农用无人机统防统治植保作业下半年统计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市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12:00     浏览次数:1250

各相关单位:

《珠海市农用无人机统防统治植保作业工作方案》2017年农用无人机统防统治植保作业已基本实施完成,为做好珠海市农用无人机统防统治植保作业下半年统计,特通知如下:

一、统计数据:下半年统计数是(2017年7月1日-2017年11月1日),以下所称附件均是《珠海市农用无人机统防统治植保作业工作方案》附件。

二、报送时间:请服务方于11月5日前完成上报,镇生产办于11月10日前完成上报,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于11月15日前完成公示上报到市农机所。

三、核定作业统计流程:

1.第三方于11月3前公布作业核实面积资料,请各服务方核对,如无异议就作为作业核定面积。

2.各镇生产办根据第三方已经公布的核实资料填报附件4,核对无误盖印后上报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

3.各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根据第三方已经公布的核实资料填报附件5,核对无误盖印后上报市农机所。

4.第三方将于11月10日前整理出村公示表,填报附件6发送到各镇生产办,由镇生产办发给各村公示。

四、报送作业统计数量标准:

1.服务方作业后,根据第三方机构核实的面积如实填写记录表(附件3):1式3份,服务方自存1份、报送到镇生产办1份、市农机所1份(服务方报送到第三方);

2.镇生产办核实确认后汇总(附件4):1式5份,镇生产办自存1份,报送到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4份(含市农机所1份,市农业局1份,市财政局1份);

3.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审核签名盖章(附件5):1式4份,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自存1份,报送到市农机所3份(含市农业局1份,市财政局1份)。

 

 

 

市农机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