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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580
为切实做好2010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县农机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补贴农机具的监管,严格发放程序,创新发放办法,推行“人机合影”制度。即在补贴机具发放过程中,要求享受补贴农机户与机械一起合影存档,作为购机回访核查的重要依据。并告知农户补贴机具二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县农机部门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回访购机户,核对购机用户及补贴机具,切实防止倒买倒卖补贴机具的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