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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573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人民政府纠风办、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重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江苏省已被财政部列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十个重点省份之一,农机购置补贴是本次检查的重点项目。为迎接财政部的重点检查,省财政厅委托省农机局牵头,组织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于8月17日至8月23日对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扬州6个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一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重点检查。
根据通知要求,省局专门成立了六个检查小组,组长由局长徐顺年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王峰、纪检组长景启坚担任,局机关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加。本次检查是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对2007至200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完成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是检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明确,补贴范围是否超过政策文件规定,操作是否规范,补贴档案是否规范齐全;二是补贴资金是否足额补贴到位,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资金问题;三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问题;四是否存在补贴资金账户设置、资金划转及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五是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是否立即进行了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是否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
本次专项重点检查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各检查小组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密切配合,检查中认真听取各地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查阅补贴机具的档案和相关文件资料,冒着高温酷暑利用早中晚农民在家时间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核实补贴机具情况。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得到了各有关市县农机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本次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