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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11:11 浏览次数:1036
粤农办〔2016〕461号
各地级市以上(顺德区)农业局:
为了切实发挥现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效益和作用,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我厅决定对各地2014、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调查。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组织本辖区各县(市、区)(含财政省直管县)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填报“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统计表”(详见附件),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电子版发邮箱gdnjhb@126.com。
省农业厅农机化办将对各地2014、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录入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进行结转使用。对于2014年之前的农机购置补贴剩余资金,请各县按规定由财政部门处理。
附件: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统计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联系人:胡兵文,联系电话:020-3728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