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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0:07 浏览次数:1134
粤农办〔2012〕3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农机局(站):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实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好、实施好、落实好、确保农民真正受益。现就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及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是与农民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是落实好中央及省强农惠农政策的需要,是农机部门实现高效、廉洁、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激烈农民、企业、社会参与监督的需要时保障农民知情权、让农民充分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充分发挥农民自主能力,选购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的需要。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国家及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不断充实公开信息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涉及面广、影响大,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凡是符合《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一是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农业(农机)信息网站公开的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意见》,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二是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印发的省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指定经销商名单、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和有关要求等;三是各市、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累加补贴产品目录及补贴额度、补贴资金,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包括目录、配置、补贴额等);四是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受理机构、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五是中央、省、市、县(市、区)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内容全面公开。
三、创新形式,拓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渠道
为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结合广东省各地信息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丰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都应在网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二是未开通政府网站的各市、县(市、区)农机化抓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作用,认真做好补贴政策公示,补贴资金公示、补贴资格公示、补贴对象公示、购机信息公示,让农民实时了解购机补贴政策及工作动态。三是结合各地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农民群众急需的农业机械,在春耕、双夏、冬种等农忙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的报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召开不同形式的现场会、演示会和培训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宣传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府及有关信息。四是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的地区,要把补贴手里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收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电视台、政府大厅电子信息屏或村委会大喇叭广播、乡镇公告栏、流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国家农财两部制定的农机补贴流程宣传画、发放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农忙群众易于接受、便于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要不断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原则上应在农机购置补贴文件签发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相关信息。
四、加强领导,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公正、廉政、高效,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农业部指示和《通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增城信息公开工作。
(一)明确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是省农业厅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广东省农机化信息网这个信息平台,及时有效的发布全国、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重要政策和信息。二是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业务的指导和协调。三是凡是农业(农机)部门设有政务服务大厅的,原则上都应在都应在政府大厅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并在政府大厅内公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流程及受益对象等有关信息。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业机械化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一要抓紧制定完善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二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精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实时公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的浓厚氛围。撕咬督促和指导辖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认真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形成“多层次、相互结合”的信息公开执行和监督机制,共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
(三)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
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晚上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要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与全年农机化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联合起来,明确任务目标责任,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定期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并根据考核及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切实把制度规定落实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每个岗位上,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走样。
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于9月20日前,将各市及辖区内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辖区内各市、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等汇总后发送到省农机化管理办公室,一遍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有关情况,书面及电子版报送省厅农机化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胡兵文,电话:020-37288702,电子邮箱:eresch@126.com
二O一二年九月七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