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4〕99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4〕6号)的要求,从2014年起,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并自主确定经销商。现就我省2014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注册和生产企业授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经销商注册。2014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正式开通,请各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经销商自行在“系统”中完成注册。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在我省进行直销的生产企业需以经销商身份注册。各经销商必须完整、准确地填写系统注册信息,严禁重复注册。
二是生产企业授权。各农机生产企业要及时对自主确定的经销商进行授权。授权操作步骤为:先由生产企业登录系统,在“经销商管理”模块中选择经销商,并为其分配销售机具及销售区域;再由经销商登录系统,在“机具管理”-“经销机具”模块中确认代理关系,即授权成功。无需再向农机部门报送纸质授权资料或经系统管理员审批。生产企业网上授权经销商的功能9月底前开通,我省首次发布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录的时间为5月7日,每个企业可以增补一次补贴产品经销商,我省第二次发布经销商名录的时间为9月30日。未完成经销商授权工作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其补贴产品将无法进入系统实现补贴销售,请各生产企业务必尽快完成有关授权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按照“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承担违法违规连带责任;对生产企业负有重大责任的,将取消其产品的补贴资格。因此,请各生产企业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审慎选择确定经销商,并抓紧办理网上注册和授权。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抄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