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4〕6号)要求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规定,2014年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纳入多个省份补贴范围的非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委托牵头省组织,有关省份参加共同确定;其他非通用类和自选品目农机产品补贴额由我省自行确定。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补贴额不超过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30%”的原则,经组织研究评议,确定了我省2014年度中央财政补贴额,形成了《广东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3日-4月 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省农业厅农机化办。
附件:广东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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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
2014年4月3日
(联系人:胡兵文、谭琼,联系电话:37288702、37288701,传真:020-3728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