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重点督查的通知_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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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重点督查的通知

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4日 12:00     浏览次数:746



各地级以上市农机办(处、科):
     根据今年五月份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的通知》(粤农办〔2009〕120号)的要求,各市须认真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查并于6月3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至今仍有部分地区未上报相关材料,请抓紧时间,务必于9月底上报我办,过期我办将予以通报。各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确保落到实处,整改结果务必于10月20日前上报我办。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经研究,我办将按省农业厅通知要求组织重点督查和交叉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督查内容
     (一)中央和省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对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的确定公示、补贴协议签订、补贴机具监管、协调服务、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对补贴目录、价格、定点经销等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实施操作情况:补贴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异地补贴、重复补贴的现象;有无虚购套兑补贴资金;有无倒卖购机补贴指标;有无擅自调剂指标;有无违规收费,有无指定或强制农户购买某类或某型号产品等问题。
     二、督查人员及分组
     共分三个组,各组分别由省农业厅农机化办领导带队。
     第一组: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组长:郑宏宣主任;
     第二组:河源市、梅州市,组长:黄颜军副主任;
     第三组:清远市、韶关市,组长:郑为国副调研员。
     三、督查时间
     2009年9月至10月。
     四、督查方法
     听取相关地市的汇报,随机抽样,对部分购机农户进行实地抽查。
     请各有关地市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准备相关汇报材料及备查材料,指派专人配合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各组直接通知相关市县。
 
二○○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