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08〕210号
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机)局: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1号)规定,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财〔2008〕26号)、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2008年非通用类机具选型等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07〕104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通用类补贴机具选型和年度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08〕14号)的要求,我厅编制了《广东省2008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业经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审核同意(农机产〔2008〕24号),现予以公布(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和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予以同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按照本目录所确定的补贴机具及对应补贴额执行。
二、本目录中的“总销售价”是机具价格(中标出厂价,包括售后服务及经销等费用)与运杂费(指按照运杂费计算标准和方法核算出的厂家运至我省广州市的运费)之和。“最高销售价”在2008年度内不得上浮,但可以下调;“运杂费”按要求在省内均执行统一的运杂费金额。
三、本目录中的“总补贴额”是中央财政补贴额与省财政补贴额之和。
附件:广东省2008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二○○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农业 机械 补贴 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省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