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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3868
粤农函〔2016〕630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
经查实,2014-2016年期间,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由于对更改登记申报审批的工作流程不熟悉,将改良后的产品仍然当作有购机补贴资格的ZTY-90/750型增氧调水机销售,并申领农机购置补贴,情节严重。案发后,该公司能主动配合调查,对问题严重性认识也比较到位,态度诚恳。根据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如下处理意见:
一、自2016年6月13日起,取消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ZTY-90/750型增氧调水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责成该公司做好涉案机型的善后处理,对用户提出的退机、退款等合理要求,要尽可能地予以满足,不得推诿。
三、责成该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前向我厅提交书面检讨和强化企业管理的整改方案。
四、我厅将按规定提请省财政厅对涉案的补贴资金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强化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正常秩序,提升政府投入效能。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6月13日
抄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省财政厅,珠海、江门、肇庆市财政局,珠海市大力调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排版:林超妍 校对:谭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