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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2636
粤农办〔2016〕220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2016年3月,据反映,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3WPZ-500自走式喷杆喷雾机(18-50马力)存在补贴比例畸高的可能。为慎重起见,我厅于3月17日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18-50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分档的所有产品进行了技术性锁定,并要求相关的市、县及时进行查证,同时要求相关的企业说明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
惠州市惠城区、湛江市麻章区和遂溪县的农机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提交了相关的材料。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及其经销企业也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经统计,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3WPZ-500自走式喷杆喷雾机销售价格区间为7.5万元至9万元,补贴比例为38.9%-46.7%,补贴比例仍处于正常范围。经研究,我厅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决定从2016年5月23日起,对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3WPZ-500自走式喷杆喷雾机(18-50马力)恢复办理补贴手续。
二、技术性锁定之前已经录入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产品,仍按照2015年度的补贴额在系统中办理补贴;对未录入2015年系统的产品,按2016年的补贴额执行,在2016年系统启用后办理补贴。
三、对于补贴额度调整可能引起的纠纷,生产、销售企业应予妥善处理。
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资金安全,提升政府资金投入效能。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抄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省财政厅。
排版:林超妍 校对:胡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