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2521
粤农函〔2015〕8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农业局:
经查实,平利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RH-60型果蔬烘干机价格虚高,补贴额度异常(过高)。该企业没有履行报告义务,在我厅农机化办指出其存在问题后,也未主动向农业部农机化司说明情况并申请调低补贴额度,而是提供其在外省的销售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作出“不存在价格虚高”的伪承诺,企图掩盖事实。目前该企业产品还尚未在我省办理补贴,经研究,我厅决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暂停平利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在广东省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期限为一年。暂停期满后,可向我厅申请恢复。
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管,严肃查处农机购置补贴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资金安全与干部安全,提升政府投入效能。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