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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2287
粤农办〔2015〕3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农业局:
为严厉打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部分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49号)等文件的要求,对照列入我省补贴范围产品情况,我厅已在《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暂停了相关机具的补贴资格,包括广东丹霞农机有限公司生产的2ZF-4型手扶插秧机,浙江朝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TZ-800-35型太阳能水泵,四川省阆中精益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4LZ-1.0型联合收割机,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和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所有拖拉机产品,四川省阆中市金元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青州华龙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福鑫机械有限公司、福建佳友茶叶机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请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暂停办理上述机具补贴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告知广大农民群众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的相关规定,对因购买暂停补贴资格产品而无法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的购机者,可作退机处理,已办理补贴手续的购机者由生产企业负责退还补贴资金。
附件:1.关于暂停部分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49号)
2.关于变更第一批部级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相关信息和取消部分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51号)
3.关于暂停福建省安溪县福鑫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66号)
4.关于暂停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所有拖拉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82号)
5.关于暂停江苏省灌云县黄海机械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阆中市金元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84号)
6.关于暂停部分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86号)
(此页无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抄送:农业部农机化司、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