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1393
粤农办〔2015〕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农业局:
经查实,2012-2014年期间,广东丹霞农机有限公司(原韶关市第二拖拉机有限公司)将26台重庆双恩农机厂生产的收割机贴牌为“丹霞4LZ-1.0”型收割机后在我省销售,将非补贴机具伪装成补贴机具申领农机购置补贴,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性质恶劣。案发后,该公司能主动配合调查,对问题严重性认识也比较到位,态度诚恳。根据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现对广东丹霞农机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如下处理:
一、自2015年4月1日起,取消广东丹霞农机有限公司4LZ-1.0型收割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责令该公司代替相关用户将涉案机具办理补贴所骗取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退回相关县财政部门(不得要求受益用户履行退款义务),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退款凭证提交给我厅农机化办。
三、责令该公司做好涉案机型的善后处理,对用户提出的换机、退机等合理要求,尽可能地予以满足,不得推诿。
四、该公司务必于2015年4月30日前向我厅提交书面检讨和企业强化管理的整改方案。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正常秩序,提升政府投入效能。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抄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广东省财政厅,韶关市曲江区、南雄市、兴宁市财政局,广东丹霞农机有限公司。
排版:林超妍 校对:谭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