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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509
记者从4月18日召开的全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暨培训会上获悉:今年中央下达山西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亿元、省级4000万元已经到位,第二批中央补贴资金数额还将在2亿元以上。2012年山西省将重点推广玉米、马铃薯收获机械;鼓励发展大型农业机械和复式作业机械,单机补贴最高可达30万元。
据悉,今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与往年相比呈现十大特点:
一是补贴产品范围和补贴产品的确定方面有所调整。与往年相比取消了温室大棚骨架、包装设备、农机检测设备和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今年纳入山西省补贴范围的农业机械共有12个大类41个小类126个品目。
二是补贴额的确定有变化。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山西省自行确定。对于非通用类农机产品,按山西省近三年该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30%比例测算,再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补贴额,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对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为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为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
三是补贴产品分类分档的基本方法也有变化。一是按照“科学合理、准确直观”的原则,突出产品的主功能,以主功能确定产品的档次,在此基础上兼顾产品的优质。二是同类同档产品统一补贴额,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补贴额。三是参考该产品近三年在山西省的市场平均价不高于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四是对2011年部分补贴额偏高的产品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五是对部分不易分档的产品按照“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分档。
四是重点推广机具重点进行补贴。2012年山西省将重点推广玉米、马铃薯收获机械,对此类机具将不受补贴资金指标限制满足农民购买需求。按照“条块结合调控、任务资金捆绑”的补贴资金分配原则,省农机局对此类机具补贴所需资金指标切块预留统一调控。
五是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权下放。为了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提高补贴工作效率,2012年把补贴资金结算审核工作下放到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各农机产品经销商向各市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结算申请,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对申请结算的各经销商的补贴情况进行审核,所有审核档案资料留市农机局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保存,审核通过后由市农机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上报省农机局,省局进行复核并报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拨付经销商。
六是山西省级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补贴办法有变化。一是对省财政资金扶持的省内企业生产的专用玉米收获机、马铃薯收获机械按照中央财政补贴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累加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二是对纳入牌证管理的部分动力机械,按一定标准实行定额累加补贴。三是继续对老旧农机实施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七是“三保障”、“三优先”措施前所未有。在补贴资金使用上要把握“三保障”:一是保障玉米、马铃薯收获机械所需补贴资金 (省局统一切块预留、按任务切块下达、专款专用)。二是保障春季生产急需机具和抗旱机具按规定程序提前购置所需补贴资金,不留硬缺口。三是保障农机化示范项目所需机具的补贴资金(由各项目县在控制指标内统筹解决)。
在具体操作上要求把握 “三优先”:一是优先满足大中型、精准型、复式作业机械的购置补贴。二是优先满足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拓展经营规模的关键环节机械的购置补贴。三是优先满足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等产业聚集区农民发展特色农业机械的购置补贴。
八是增加春季生产及抗旱机具的补贴。今年春季通过县、市农机局预审批购置的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和抗旱机械,2012年补贴工作开始后,按正常手续录入补贴系统网。2011年农机补贴系统网内未结算的补贴信息,在各县、市农机局逐一核实的基础上,凡没有实现购买的补贴信息一律按作废处理。经核实经销商已差价销售、农民已差价购买的补贴信息由各市农机局统一汇总以报告形式上报省农机局装备处,经省农机补贴领导组研究通过后一次性导入2012年农机补贴系统网,按2012年补贴政策执行。
九是机具验收增加项目。在以往对卷帘机成套和水泵成套机具进行验收的基础上,今年增加对冷库、垃圾清运车、抽渣车、鸡笼鸡架等安装类设备验收,这类机具设备在安装完成并进行试运行后,经销商要向市农机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各市农机局 (或市级农机局委托县级农机局)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单位出具验收报告交农机补贴产品销售商。
十是全面推广使用购机农民 “明白卡”。2012年在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全面推广使用购机农民 “明白卡”。“明白卡”由省局统一设计,各经销商自行印制。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在农民购机后,要认真细致地给农民填写明白卡,一机一卡,确保购机农民明白所购机具的价格、享受补贴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各级农机部门的电话抽查工作。(信息来源:山西农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