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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643
据统计,浙江省湖州市已达到报废标准的8.8千瓦(12马力)以上拖拉机5560余台,占在册台数的17.5%,动力5万千瓦左右,约占农业机械总动力的3%。湖州市在册拖拉机31867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89台,小型拖拉机21735台,运输型拖拉机9753台,船型拖拉机90台。
2011年12月31日,浙江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印发《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农〔2011〕597号),从2012年起,对高耗能农业机械实行报废补偿政策。为摸清家底,农机管理部门先行对达到报废的拖拉机进行统计。根据全省统一步骤,将依据财政补偿资金计划,对报废回收后的拖拉机,按照规定程序分期分批发放补偿资金,预计用于拖拉机报废的补偿资金总额在850万元左右。(来源:浙江省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