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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2:00 浏览次数:2539
粤农办〔2017〕543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工作的有关要求,近期我厅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维护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一)127个市、县(市、区)全部通过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维护更新。
(二)全省共有16个地级以上市,92个县(市、区)已按要求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
(三)尚有部分市、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待完善:佛山高明区、湛江坡头区、饶平县等3个县(区)未按要求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受理电话和政策执行举报电话;汕尾市、潮州市、湛江坡头区、饶平县、揭阳空港经济区等2个市、3个县(区)未按要求公布质量投诉电话;佛山高明区、饶平县等2个县(区)未按要求公布网络举报受理渠道;佛山高明区、仁化县、连平县、廉江市、湛江坡头区、茂名高新区、饶平县、揭阳空港经济区、揭阳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等9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公布上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佛山高明区、佛山顺德区、连平县、廉江市、湛江坡头区、饶平县、揭阳空港经济区、揭阳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等8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公布上年度全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兴宁市、五华县、陆河县、汕尾红海湾、阳江高新区、雷州市、廉江市、湛江坡头区、茂名电白区、饶平县、揭阳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等11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公布本年度县级实施方案;汕尾市、茂名市、潮州市、陆河县、汕尾红海湾、茂名电白区、茂名高新区、饶平县等3个市、5个县(区)未按要求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情况公示(实时);汕尾市、茂名市、潮州市、高明区、陆河县、汕尾红海湾、茂名电白区、茂名高新区、饶平县、揭阳空港经济区等3个市、7个县(区)未公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汕尾市、茂名市、潮州市、陆河县、汕尾红海湾、茂名电白区、茂名高新区、饶平县、揭阳空港经济区等3个市、6个县(区)未按要求公布补贴产品信息查询(实时)。
二、相关要求
农业部将继续不定时抽查各市、县(市、区)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并予以通报,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建设工作。尚未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市、县(市、区),务必于2017年10月10日前,按照要求完善补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受理电话、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网络举报投诉受理途径、2016年县级补贴实施公告、2016年全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汇总表、农机购置补贴情况(实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补贴产品查询和2017年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内容。其中,2017年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232号)要求,以绿色生态发展为导向,对水稻插秧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甘蔗种植机、甘蔗收获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动力(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深松机、旋耕机、微耕机、起垄机、增氧机实行敞开补贴。
附件:广东省2017年第二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核查情况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联系人:谭琼,电话:02037288701)
关于广东省2017年第二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核查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