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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12:00 浏览次数:2669
粤农机鉴〔2017〕42号
各有关生产企业:
我站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粤农机〔2017〕43号),根据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民航广东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农〔2017〕252号)的要求,开展2017年广东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及产品要求
申报企业及产品的条件应符合《广东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规定。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登录“2017年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http://183.62.243.12:2017),进行企业注册及产品信息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1、每个产品单独申报,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进行归档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的补贴资格,列入黑名单并将虚假信息报告省农业厅。
2、填写的产品型号名称、技术规格参数、企业名称等信息应与上传的资料相一致。根据申报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选择相应的分档名称。
3、上传的所有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企业承诺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标准(含备案发布证明)、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智能化管控平台证明材料、经销商和售后服务网点、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等,详见附件要求),应全部扫描,不得缺页。检测报告上传至对应的“农机推广鉴定检验报告”窗口,鉴定证书上传至对应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窗口,其余材料按以上排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对应的“产品配套柴油机(如有)国三排放证明材料”窗口。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应包括空机质量、起飞全重、载药量、设计飞行速度、设计飞行真高、遥控距离、电池续航时间等参数,涵盖附件中试点产品技术条件要求的内容。
4、上传的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的文件应清晰,上传后应确保文件能够打开浏览查看。单个文件大小要求:图片格式的不大于500K,PDF格式的不大于4M。
三、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11月23日~11月30日。
(联系人:林彩丽、蒋姣丽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88561)
附件:《广东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方案》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