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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531
为贯彻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5月12日,辽宁省锦州市农机局局长张志军一行前往义县农机局对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会上,义县农机局局长刘国华对市局领导的检查指导表示欢迎,并汇报了2011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落实情况。他说,义县农机国补工作严格按照“三点”要求进行,一是未经过审批、质量鉴定工作的小生产厂家,严禁进入义县农机市场,坚决不给农机国补;二是按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凡是农民急需的产品,报一个批一个,随报随批保证农民需要,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三是杜绝农民包括其他农机合作组织倒卖农机具现象发生,义县农机部门通过指定银行交钱,并统一将钱汇到各农机厂家。
随后,按照中央、省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市农机局领导重点检查了三项内容:一、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明确;二、是否按照国家补贴程序、补贴标准、农户所选机具、机具合理配置等方面要求进行操作;三、补贴范围是否超过政策文件规定,操作是否规范,有无违反政策、倒卖机具、违规操作等方面的情况。
张志军局长对义县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做法及国补资金的执行情况表示满意。他指出,购机补贴是党和国家关心农民、扶持“三农”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要把好事办实,让更多的农民充分享受到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这也是农机部门的重要职责。他要求义县农机部门继续抓好国补资金的落实和国补机具的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农户真正用好国补机具,使义县农机化事业更上一层楼。(来源:辽宁省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