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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6日 12:00 浏览次数:1111
粤农机鉴〔2018〕59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规〔2018〕5号)精神,开展2018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条件
(一)无需重新投档的产品
已导入广东省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内的归档产品。
(二)可以投档的产品
1、获证产品
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鉴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年度内),且属于《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粤农函〔2018〕529号)(见附件1)、《关于调整<2018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部分内容的通知》(粤农〔2018〕177号)(见附件2)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知》(粤农函〔2018〕1136号)(见附件3)范围内的品目。
2、部分第一批归档成功需重新投档的产品
根据原农业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2018—2020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最高补贴额一览表》有关要求,部分机具品目及机具分档做了相应调整,对应第一批已归档成功的个别产品需要根据新分档要求进行重新投档(见附件4)。
(三)不得投档的产品
1、鉴定证书有效期内被撤证的产品;
2、已列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黑名单数据库(http://www.amic.agri.cn/nxtwebfreamwork/bt/index.jsp?articleId=index&lanmu_id=bt)的产品;
3、已列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违规通报数据库(http://www.amic.agri.cn/nxtwebfreamwork/bt/index.jsp?articleId=index&lanmu_id=bt)的产品。
二、投档方式
采取生产企业网上自主投档方式进行。投档企业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http://td.sxwhkj.com/),进行企业注册及产品信息填报,填报时,请严格按自主投档平台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见附件5,并参照投档平台操作手册中的推荐步骤填报)。
自主投档平台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黑名单数据库和违规通报数据库设置黑名单,部分企业或产品已在案发地妥善处理并恢复补贴资格,但因自主投档平台黑名单限制无法投档的,请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拟投档的产品情况说明信息、违规处理文件及恢复补贴资格处理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6,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jdzzhk@126.com,同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我站。我站将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邮件回复审核结果。请审核通过的生产企业,在补充投档时间内完成投档。
三、投档时间
投档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17:00。
补充投档时间:2018年11月12日8:00至11月14日17:00(特别提醒:只接收审核通过的产品补充投档,其他产品投档无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彩丽、蒋姣丽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88561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同沙路276号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科
邮编:510515
附件:1.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电子版)
2.关于调整《2018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部分内容的通知(电子版)
3.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知(电子版)
4.2017年已归档信息结果2018年继续有效需要重新投档的产品汇总表(电子版)
5.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助投档平台系统企业用户功能说明书(电子版)
6.补充投档的产品证明材料(电子版)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8年10月26日
关于2018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自主投档的通知(粤农机鉴〔2018〕59号)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