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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601
9月16日,江西抚州市农机局兵分三路,对今年已上报插秧机结算材料的各县(区)进行插秧机核查,此次核查主要对插秧机发动机型号、机架号进行核对,并且所查购机用户必须见机,所查机子必须确认投入使用。此次按照各县(区)上报插秧机总数的25%进行核查,对数量较多的县区增大核查比例。核查当日,核查组顶着烈日、进村入户对被抽查的各乡镇进行核查,所到之处必须见机,并对购机用户细致了解购机时间、购机价格、购机是否人机合影、全年共插稻田多少亩,机子质量情况如何等情况,并一一做好核查记录,核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见机核查机子发动机型号、机架号、并对插秧机子是否投入使用进行确认,并在核查记录表中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必须由购机用户签字确认,所有抽查数量核查完后,核查表需由县(区)农机局经办人及农机局长签字,核查组人员签字。
在此次核查工作中,核查组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各县(区)按要求整改。对各类品牌的插秧机只要核查到一台存在未见机或未投入使用的,此次不予以上报结算。
来源:江西抚州市农机局